布魯納(J. S. Bruner)是美國認知心理學家,大學時修習法律課程,後來轉念心理學課程,1952年任教於哈佛大學,布魯納深受發展心理學家韋納及皮亞傑的影響。
一、認知表徵理論
布魯納的認知表徵理論有二個重點:
第一、人類經知覺而將外在環境中周遭的事物或事件轉換為內在的心理事件的過程,稱為認知表徵或知識表徵。
第二、特別強調學生的主動探索,認為從事象變化中發現其原理原則,才是構成學習的主要條件。
針對學童的認知發展,布魯納提出表徵系統論,他把認知發展分成三個學習階段:
(一)動作表徵期(Enactive Representation):認為三歲以下幼兒靠動作認識瞭解周圍的世界,亦即靠動作來獲得知識。
(二)形象表徵期(圖像表徵,Iconic Representation):認為兒童經由對物體知覺留在記憶中的心像(Mental Image),或靠照片圖形等,即可獲得知識。
(三)符號表徵期(符號表徵,Symbolic Representation):認為學童能運用符號、語言、文字為依據的求知方式。
布魯納認為學習是學習者依照現有及過去知識為基礎而建構概念或新知的主動過程,學習者係藉由認知結構,如基模或心智模式而選擇、改變知識,及建構其假設、形成決策,以對經驗提供意義和組織,並允許個人超越知識所給予的。
布魯納以認知論為基礎,提倡啟發式教學法,重視語言教學,認為語言是認知發展的基礎,並且強調學習知識和身心成熟,對認知發展同等重要,而發現學習可以提早讓符號表徵期來臨。
二、布魯納與皮亞傑的比較
(一)布魯納在認知發展分期中的符號表徵期,相當於皮亞傑的形式運思期。
(二)布魯納在認知發展分期中的圖像表徵期,相當於皮亞傑的前運思期。
(三)布魯納與皮亞傑都認為認知發展不只是量的改變,而且是質的改變。
布魯納的學習階段符號表徵期相當於國中時期,已能用符號來了解認知的外在事務,開始運用語言、邏輯及數學,而不再侷限於知覺心像。學生能以符號來代表知識和經驗,顯示學生的認知能力已發展到最高層次,以將步入青少年期,身心發展將有更大的突破。以認知論為基礎,提倡啟發式教學法,重視語言教學,認為語言是認知發展的基礎。
皮亞傑的認知發展論形式運思期,已能用抽象思考,能使用系統的實驗來解決問題。認為11歲以上青少年的認知能力發展特徵是具有形式運思或操作的能力。但國中生的形式運思能力非一朝一夕的改變,必須經由種種的課程設計與活動的激盪。
青少年的形式運思能力發展及質量都有極大的個別差異。發現到許多大約不及半數的青少年能夠運用形式操作歷程解決問題。正常智力與中等社會背景的青少年,甚至成人的發展都仍未達形式運思期。艾普斯坦(Epstein的研究更發現 15歲的青少年只有 13%能作成熟的形式思考,具有形式運思能力者也只有 32%而已,台灣也如此,值得深思。
●本資料摘錄自:認知發展理論在教學應用之探討 邱明星 屏科大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暨參考自Yahoo知識